證券公司投行部主要負責做一級市場,即幫客戶融資、證券(股票+債券)發行與承銷、并購與重組(M&A)的財務顧問業務。也有的投行會把M&A單獨成立一個分支部門。
證券,投行部
證券發行的利潤主要來源是承銷額的1%-3%。(承銷10億為例,2千萬的收入,會計事務所、律師事務所、資產評估機構分5百萬,剩下自己拿1500萬。)
在國內對于上市、增發、并購等業務必須找有保薦資格的機構,而目前我國只授權部分券商負責辦理這些業務。
投行部的縱向分工在國內并不如歐美那邊那么明確,在歐美對投行部內的工作有更細致的分工,分為承攬、承做和承銷。
所謂承攬即負責挖掘和促成項目、所謂承做即負責項目的分析工作,包括盡職調查和一部分估值定價。
我國投行內部主要分兩塊,其一是占主體的偏Corporate Finance負責上述三個“承”字的工作,另外一小部分是有資本市場部(ECM-Equity Capital Market&DCM-Debt Capital Market,這個部門的總人數只占到整個投行部的六分之一甚至更少),作為券商總部多個部門的樞紐,專門負責證券的定價和推介。
投行部的橫向分工按照行業或地域劃分項目組,新人往往被分到特定項目組后,先從基礎的盡職調查(Due Diligence)開始做起,1至2年后嘗試獨立,2年之后可以開始成為項目現場主要工作協調人,一段時間積累后可以開始嘗試獨立承攬項目(拉項目),再往后則可以考慮報考保代(通過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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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券公司(俗稱:券商)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規定,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,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。
它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一種,是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法定組織形式,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。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。
依我國公司法的規定,證券公司從它成立的時候起就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來規范管理,以使證券公司能夠成為具有一定規模的,產權清晰、風險自負、權責分明、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,擔負起證券公司在證券發行與交易中的責任。
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,可以承銷發行、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。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。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,可分為證券經紀商、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。
①證券經紀商。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,接受投資人委托、代為買賣證券,并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。
②證券自營商。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,它們資金雄厚,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。
③證券承銷商。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。實際上,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3種業務的。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,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,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。
我國的證券公司,多是集承銷、經紀、自營三種業務于一身的綜合性經營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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